关于 新广告法 涉及违禁词与敏感词的 公告声明
关于《新广告法》涉及违禁词与敏感词的公告声明
9月1日新广告法规定:所有页面不得出现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语,为了支持新广告法不影响消费者,我公司郑重声明:网站页面上的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全部失效,网站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参数和性能的描述与广告法中的极限禁用词无任何关联及关系.
公司产品新闻资讯发布较早且众多,文案难免涉及到新广告法的敏感词和违禁词。如标题、包装、产品介绍、图片、详情页等等.对于渉及到的极限用语,我们将尽快一一排查修正.希望各监督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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